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腾龙·新华广场项目营销广告制作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CGS-FS-2025-008)
1、采购条件
腾龙·新华广场项目营销广告制作发布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项目名称:腾龙·新华广场项目营销广告制作发布。
2.2采购地点、依据、内容:
地点:扶绥新宁镇新华路208号腾龙·新华广场
依据:依据项目计划进行。
内容:详见附件“扶绥腾龙新华广场广告制作发布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2.3工期:1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各类广告制作、户外广告制作及发布资质;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业务能力;
3.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目前和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行为;
3.4不存在影响合同签订、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7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ps://izsc.mohmrd.goy.c/ame)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企业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hwrenshu.court.gov. n/)查询结果为准)。
4、付款规定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提交齐全验收资料(包括不限于发票、照片证明等资料)并通过验收后,支付价款。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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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