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工业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WZ-ZB105
1.招标条件
本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工业气体采购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100%来自工程业主单位。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部
项目地点:赤峰市
计划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确认并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年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87日历天。
项目概况:长春一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第三标段起点为赤峰市敖汉旗(AF001),终点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BI160), 途经敖汉旗、翁牛特旗、松山区、克什克腾旗,线路总长约341公里、管径1422 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新建站场2座(赤峰东压 气站、赤峰北分输站)、阀室10座(44非~53非)。管道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3处(定向钻1处、大开挖2处),山体隧道穿越8处,铁路穿 越2处、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穿越17处。
招标范围: 为长春一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第三标段工程提供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混合气、氩气等
此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包。
|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技术要求) |
| 1 |
混合气 |
Ar 80%--CO2 20% 40L/瓶 |
瓶 |
28985 |
GB/T4842-2017 GB/T6052-2011 GB/T39255-2020 |
| 2 |
氩气 |
40L/瓶、99.96% |
瓶 |
18000 |
GB/T4842-2017 |
| 3 |
氧气 |
40L/瓶、99.2% |
瓶 |
8000 |
GB/T 3863-2008 |
| 4 |
乙炔 |
40L/瓶、98.0% |
瓶 |
7000 |
GB/T 6819-2004 |
交货地点: 赤峰市买方指定地点,本项目计划投入焊接施工机组9个连头机组4个,场站工艺安装机组3个,各标包送气需要直达机组施工现场,且跟随机组调整到货地点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开始分批交货,根据买方需求进行供货,保证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可供货到场;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企业营业执照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投标的除外);(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配送到现场的能力。
3.3财务要求:提供 3 年度(2022年至2024)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有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Ar80%--CO2 20%) 、二氧化碳五种工业气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3.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它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2.提供气体纯度证明;3.根据国家管网管理要求,所有配送到现场的气瓶必须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报验,需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气瓶生产合格证、气瓶充装产品合格证、最新的气瓶检验报告、气瓶气瓶检查清单(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附表C)等附件,且需固定气瓶的方式,所有气瓶包括周转备用需登记气瓶数量及编号,在气瓶上张贴单位简称以便于区分,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报验。所配送混合气每批次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6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条款资料投标可不提供,但必须响应,中标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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