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港主城港区寸滩国际邮轮母港港口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1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寸滩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寸滩港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含码头面景观、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港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将寸滩港直立式集装箱码头改造为4个570客位豪华邮轮泊位;将顺岸斜坡滚装码头改造为2个500客位两江游船泊位(兼顾1艘豪华邮轮泊位),相应建设登离船系统以及配套设施。
本次拟对港口工程精装修工程(含码头面景观、亮化工程)进行招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8592.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461万元,其中:精装修约2700万元,景观约1244万元,灯饰约517万元。
2.4 招标范围
(1)精装修:旅客通廊、连廊、整体升降单元、过渡平台、活动登船桥等范围精装修;
(2)景观:码头面范围内景观工程,包括灯具、栏杆、码头面铺装、钢结构楼梯等;码头面以下原码头排架区栏杆、爬梯等拆除与更换。
(3)灯饰:港口工程建筑的夜景灯光工程,主要包含排架区、垂直升降综合体、旅客通廊、旅客连廊区域(即玻璃幕墙范围)的灯光工程。
具体以施工图(精装修施工单位进场前应结合现场实际,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确保4个泊位的通道尺寸一致性,针对设计中“同材同色但不同强度”的饰面材料应做好封样和进场材料管理。)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节点工期: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是承担港口工程精装修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相应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