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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6年乌兰浩特市节日亮化工程

2026年乌兰浩特市节日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6年乌兰浩特市节日亮化工程已由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乌政字【2025】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

2.计划工期: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招标范围:(1)街道亮化:兴安路(乌兰街-成吉思汗公园)、罕山街(前旗入口段一五一路)、五一路(罕山街-盟法院)、机场环线、中心公园。(2)前街灯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000.00元。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 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人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连续2个月社保)。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料齐全且盈利,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度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必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含市政施工员1名、市政质量员1名,市政质量负责人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 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 CA 锁。

7.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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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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