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新增电动搬运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5-95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新增电动搬运车采购人为上局-南京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动搬运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授权代理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同类产品业绩证明,以及至少1个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国铁集团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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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