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液态危化品仓储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液态危化品仓储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液态危化品仓储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液态危化品仓储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2025102407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醋酸(冰乙酸)等八类约2万吨 /年;醋酸乙酯、醋酸丁酯、正丁醇等三类约4万吨/年的 危化品储罐租赁业务。
(具体以第五章服务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醋酸(冰乙酸)等八类仓储服务,仓储量约2万吨/年。
二标段:醋酸乙酯、醋酸丁酯、正丁醇等三类仓储服务,仓储量约4万吨/年。
投标人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均中标的,可以合并签订框架协议.
租赁时间:2026年1月10日--2028年1月9日。
(具体以第五章服务要求为准)
2.3价格确定:
2.3.1.报价:
(1)八类,仓储费单价 元/吨/30天:超出30天的, 元/吨/天。
(2)三类,仓储费单价 元/吨/30天;超出30天的, 元/吨/天。
2.3.2.费用明细:价格确认函中的单价包括货物的卸车费、储罐使用费、管道输送费、港口建设费、蒸汽使用费、各项保险费、意外情况处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3.3.本次招标的价格为框架当期的执行价格。以实际发生储存货物的数量、价格和时间进行核算,以双方签订货物仓储结算价格确认单为准。
2.3.4.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电子承兑和现汇相结合。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前满三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4、投标单位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彩色扫描件。
4.2.银行开户许可证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3.三、八类危化品仓储行业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等)。
4.4.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4.5.投标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等。
5、网上报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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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