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345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27.7970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北京天坛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127.797075
本项目不涉及
北京天坛医院电梯维保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或“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资质(新)或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 或“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或“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资质(新)或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2)投标人信用记录;
(3)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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