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精准调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6-CG-251032869、SXMTZB2501F-1341(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精准调校(采购项目编号:JNC336-CG-251032869、SXMTZB2501F-1341(F)),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临应急发(2023)22号《临汾市应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矿信息化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和临煤安监发(2024)1号《临汾市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煤矿“三大监控”系统及监管信息平台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煤矿企业要将矿用甲烷、一氧化碳、温度、风速、氧气、二氧化碳、粉尘、负压、烟雾传感器及甲烷便携报警仪定期送至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精准调校。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精准调校。
标段(包)内容: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精准调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 服务地点: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精准调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范围包括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计量与矿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计量)。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甲烷或一氧化碳传感器或甲烷便携报警仪精准调校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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