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党江镇、星岛湖镇)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估算价:约5503.76万元。
合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党江镇、星岛湖镇)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估算价:约5503.76万元。
3.1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1) 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3) 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 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 3 个月(如在 7 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 4、5、6 月或 3、4、5 月,以此类推)的参保缴费凭证。注:入职或转注本单位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最近一个 月的参保缴费凭证。(2)招标人特别约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围标或串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行为的,中标无效,并由招标人依法将其行为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以本款规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