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雅水镇、摆金镇) 变更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标段编号:E52273120250005UQ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雅水镇、摆金镇) 变更设计》(二次)已由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以 黔南农函〔2025〕20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惠水县种植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惠水县 惠水县雅水镇地关村、大龙村、摆亚村、道力村、葡林村、播谭村、雅水村、播哨村;摆金镇上田村、谷把村、毛栗村 。 |
| 2.2 建设规模:变更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面积30257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96亩),较原批复面积增加19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变更后总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50m³蓄水池2座;30cmx30cm渠道3条,共长1.268km40cmx40cm渠道1条,共长0.898km。 (二)田间道路工程:3.0m宽机耕道14条,共长9.750km2.5m宽生产道36条,共长18.898km;2.0m宽生产道8条,共长3.936km; (三)其他工程:新建项目区标志碑 9 座。 |
| 2.3 项目总投资:11557000元。 |
| 2.4 合同估算价:10825808.29元。 |
| 2.5 计划工期:60 天。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澄清修改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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