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5000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电力设备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10:30:00,更正为:2025-12-1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6 10:30:00,更正为:2025-12-11 10:30:00。
(一)招标文件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的综合实力中:
原:4、其他人员 每配备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每配备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更正为:4、其他人员 每配备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5分,每配备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二)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中:
原:本项目应当在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更正为:本项目应当在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三)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中:
原:1、预付款,签订合同且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若中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更正为:1、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若中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51018925210200010375;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82829642;
品目编码:C99000000;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