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被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西矿业新巨龙公司2025 年度地面通防鉴定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LXKY-D2025081332
2.3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防灭火细则》(2022 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矿安{2025}2 号)、《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40880-2021)要求,2025 年需编制《煤矿用风筒涂覆布性能检测报告》、《压缩氧自救器安全检测检验报告》、《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报告》、《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检测报告》《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告》、《矿用水质检测报告》、《矿井粉尘检测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检测报告》《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等检测检验报告。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要求,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根据《防灭火细则》(2022 版)第六十条要求,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各种气体测定管、便携式气体分析及温度测定仪器仪表。煤矿企业(煤矿)应当配备成套气体分析化验设备。仪器仪表必须定期由具备能力的机构检定。2025 年需对矿井在用的通风仪器仪表进行周期性检验、鉴定,属于计量检定仪器需出具检定证书。
2.4 招标范围:实验室检测并出具《煤矿用风筒涂覆布性能检测报告》、《压缩氧自救器安全检测检验报告》、《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报告》、《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检测报告》《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告》、《矿用水质检测报告》、《矿井粉尘检测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检测报告》《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以及出具各类通防仪器周期性检验、鉴定证书以及安全监测系统传感器检验、鉴定证书。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0 天内或矿方要求工期内完成。
2.6 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龙堌镇新巨龙公司或中标方实验室。
2.7 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室检测、数据处理、报告编制等工作,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招标人组织并通过项目成果鉴定(审查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方对检测报告结果负责,招标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通防检测时,投标方应小时给予回复并配合招标方开展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33.8 万元(含税),税率 6%,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