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N533-FW00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监理服务框架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监理服务框架。
2.2 项目概况:公司每年涉及大量环焊缝环焊缝排查整治及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为有效减少大量同质性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标业务成本,拟对云南公司 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监理服务进行框架招标。
2.3招标范围: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及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单个项目含税监理服务费用应小于100万元,单个项目预估监理费用达到招标限额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德宏作业区、保山作业区、大理作业区、昆明作业区、昆东作业区、楚雄作业区、曲靖作业区、玉溪作业区、红河作业区、文山作业区,预计1000道环焊缝排查整治及326道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建设地点:云南公司辖区管线,涉及德宏作业区、保山作业区、大理作业区、昆明作业区、昆东作业区、楚雄作业区、曲靖作业区、玉溪作业区、红河作业区、文山作业区。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7 采购估算额:本框架预估采购金额含税800万元,该金额根据近年来同类项目预估,招标人不做保证。
本次招标控制价环焊缝排查监理为7200元/坑(含税);管道修复处置、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监理费按照《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依据(2024版)》(战略〔2024〕8号)规定取费。投标人采用下浮率和税率进行报价,如中标,服务期间单价不予调整。以上控制价为此次服务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该项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单兵工作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检测费、人工费、机械费、验收费、技术服务培训费、手续办理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检测使用的设备费用、各项措施费、规费、6%的增值税税金、保险及利润等。本控制价为综合测算价格,个别检测坑可能会因为定位不准,开挖困难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和工期增加,招标人不予以保证,实际结算以完成验证焊口作业坑数量为准。任何情况都需满足“一坑一监理”的要求,现场监理需佩戴单兵工作记录仪(执法记录仪)。
2.9报价方式:报下浮率。
2.10合同金额: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暂估缺陷开挖验证监理单价*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其中:中标单价=7200*(1-中标下浮率),暂估缺陷开挖验证监理单价=800000/326=2454(元/道),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根据分配委托原则确定;最终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2.11使用原则:单项服务含税合同金额<100万元项目。
框架协议签订后,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招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成交顺序,在供应链系统下达框架委托,框架委托应列明委托事项及执行标准、结算标准及要求,委托单审批完成即可组织项目实施,不再签订项下合同,环焊缝排查监理费用根据委托数量按“环焊缝排查监理费用=(委托工程量*监理招标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下达。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量按“环焊缝排查监理费用=(实际完成工程量*监理招标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结算。管道修复处置、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监理费按照《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依据(2024版)》(战略〔2024〕8号)规定乘以(1-报价下浮率)作为最终结算价,下浮率按“下浮率=1-监理中标价/监理招标控制价”计算。
2.12分配委托原则(环焊缝和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为同步分配):
(1)环焊缝各批次排查任务下达后,中标人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按评标综合得分加权分配法,即各个中标人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年度下达焊口总量*(该中标人综合得分/(所有中标人综合得分的平均值*3))(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同时招标人可根据(包含不限于)焊口分布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度要求、工作质量、施工结算、施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服务评价,视现场排查情况进行数量调整,招标人不做承诺。
(2)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任务下达后,中标人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按评标综合得分加权分配法,即各个中标人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年度计划开挖验证总量*(该中标人综合得分/(所有中标人综合得分的平均值*3)),同时招标人可根据(包含不限于)焊口分布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度要求、工作质量、施工结算、施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服务评价,视现场排查情况进行数量调整,招标人不做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人员要求
2.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关于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且该截图与投标文件所附证书的信息一致。
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5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HSE监理工程师、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进度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RTⅡ或UTⅡ级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
2.3 现场监理:至少配备20名现场监理,须提供监理员证书。
2.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在项目监理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关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如特殊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或更换,需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审查后报云南公司分管环焊缝业务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环焊缝隐患排查工作组备案;请假或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取得作业区主要负责人书面同意,交环焊缝隐患排查工作组备案;现场监理请假或更换需取得作业区主管管道副经理书面同意。在项目监理实施期间,项目关键监理人员必须全程在场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作业区请销假制度。
2.5投标人中标后须成立专业监理项目部执行本项目,项目人员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办公,中标人需同时监理至少20个机组施工,因此项目部至少需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人员5名,现场监理20名及其他必要职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范围。监理项目部人员应均为持有投标人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同时要求人员结构合理,50岁以下占比不少于80%,严禁大于55岁人员参与现场监理管理及作业。(需提供项目部人员组成表、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参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提供独立交通、住宿及工作餐,严禁与施工单位同吃同住,确保监理人员生活独立,避免因生活关联影响监理工作公正性。
2.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人员5名,现场监理人员20名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缴纳证明文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如社保缴纳证明未显示由投标单位投保的,需补充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具体指以下情形之一:
a.油气管道工程监理;
b.环焊缝开挖验证监理;
c.管道水毁地灾防治工程监理;
d.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监理;
e.市政工程中的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工程监理。
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1投标人应书面承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失信行为: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同年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相关行为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4)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6)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7)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8)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以及因其他分包及用工情况产生施工合同或劳动纠纷,并被法院判为败诉。
6.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现场需要时根据业主要求增加专业人员。增加人员后人员结构合理依然满足以下要求:50岁以下占比不少于80%,严禁有影响现场工作的疾病及大于55岁人员参与现场监理作业。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焊缝管理手册及云南公司相关的各类管理规范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处罚。
(3)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须配戴单兵工作记录仪(执法记录仪)。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的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承诺函内容应包括:承诺若中标,将全程负责本项目,不兼任其他项目,且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现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直接终止合同,总监理工程师报国家管网集团纳入失信人名单。
(5)严格按照《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协议》执行及处罚。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
7.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7.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移除黑名单的除外。(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7.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7.6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或被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
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7.8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提供承诺)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