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鹤壁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鹤壁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鹤壁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5-2503N770BH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①新乡市分公司市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主要包含内部处理环节包裹快递邮件(不含特安邮件)的卸车、分拣、集包、扫描、装车等全环节处理;②鹤壁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包裹快递邮件的卸车、分拣、进口集包、车等全环节处理(不含特安邮件)。
四、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 ①新乡市分公司市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主要包 含内部处理环节包裹快递邮件(不含特安邮件)的卸车、分拣、集 包、扫描、装车等全环节处理;②鹤壁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包 裹快递邮件的卸车、分拣、进口集包、扫描、装车等全环节处理(不 含特安邮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期限:①新乡3年4个月(截止2029年7月31日);②鹤壁3年5个月,截止(2029年7月31日)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或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外包服务的履约能力,企业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4.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稳定的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金额2000万元以上承接类似项目业绩(揽投或内部处
理类,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无
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
关信息;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
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六、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