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物流华东营运中心国际运力第五次补充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邮物流华东营运中心国际运力第五次补充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1、 项目名称:中邮物流华东营运中心国际运力第五次补充入围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YWL-2025023-FJZ
3、 项目概述:此次采购项目为中邮物流华东营运中心国际运力第五次补充入围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国际陆运供应商,包含铁路运输及汽车运输。
4、 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 | 报价表 | ||
| 包号 | 报价表编号 | 采购内容 | |
| 中邮物流华东 营运中心国际 运力第五次补 充入围采购项 目 | 1 | 1-1 | 国际陆运业务(包含铁路运输 及汽车运输) |
注:
(1) 本项目拟采购国际运力资源服务商,采取入围的方式。
(2)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3) 此次入围项目设置报价上限,折扣率报价超过100%,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可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五)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六)投标人须根据实际业务,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
(七)需针对国际陆运业务提供有效授权或合作证明。投标人具备铁路运输公司或代理的授权(投标人与铁路运营公司的协议;或投标人合作方与铁路运营公司的可关联协议——投标人提供其与合作方的合同及投标人合作方与铁路运营公司的合同),或卡车运输资源需要在境外有分公司或提供与境外公司的合作协议。运输公司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是指投标人与船运公司、班列公司或运输代理公司的合作合同或授权书。其中由集团公司作为投标人的,若提供集团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约的渠道合同,在提供控股关系、收购凭证、母子公司关系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提供的合同视为有效。其中由分公司、子公司作为投标人的,若提供集团公司签约的渠道合同,在提供控股关系、收购凭证、母子公司关系证明的情况下,提供的合同视为有效。(提供复印件)。
(八)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九)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十)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如不需要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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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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