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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开平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 8 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江门市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个镇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2.82公里,改造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85公里,新建5座提升泵站。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材料,采购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工作内容包括交货前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装车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服务等。
计划交货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
交货地点范围: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项目沿线,或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料场、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同时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截止到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获得3个及以上公路或市政项目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的供货业绩,且每个业绩合同中砂、石及路面水稳材料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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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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