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环保型絮凝剂框架招标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环保型絮凝剂框架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500吨环保型絮凝剂,签订框架协议,按照烯烃厂正式计划和实际用量供货和结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7年2月28日前。
2.4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2.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次月支付。如卖方产品未在买方装置上成功使用过,首次结算需要买方使用合格并出具报告后挂账,挂账后次月支付。
资质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且不能同时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制造商的产品业绩。
商务要求(资格评审):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为准)。
业绩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内以过氧化氢对孟烷做引发剂、磷酸钾做电解质建立的反应体系丁苯橡胶装置成功使用的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对应的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证明)。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公章、用户单位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信誉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其他要求(资格评审):在云梦泽管理平台-供应商查询管理-供应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云梦泽管理平台-供应商查询管理-供应商信息查询-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高分子凝聚剂(物资分类码A15020206)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财务状况(资格评审):根据所提交上一年财务报表,报表中净利润为正或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
适用法律和税则(资格评审):投标人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无效质疑(资格评审):投标人在抚顺石化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质疑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将否决其投标。 无效质疑的认定:未对结果有任何改变或维持原结果的质疑直接认定为无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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