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Y-2025-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融合媒体一体化采编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融合媒体一体化采编平台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并结合市场调节收费计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融合媒体一体化采编平台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融合媒体一体化采编平台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2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融合媒体一体化采编平台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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