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邮件处理中心电力安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省内邮件处理中心电力安全检测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1)项目名称:省内邮件处理中心电力安全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FZJTJN20251127-287
(3)项目内容:对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德州、聊城六个邮件处理中心生产场地的配电设备进行专业级电力检测。
(4)最高投标限价:44.2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资金、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三级(含)以上、承修三级(含)以上、承试三级(含)以上)。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5.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 证,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按规定进行现场踏勘。
7.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 万元同类项目业绩1 份,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13.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14.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15.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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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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