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YCTC-G2025-0005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0元/吨 采购需求: 我院每年医疗行为产生医疗废弃物约180吨,拟采购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弃物,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只需满足①或②,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①集中处置服务商: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HW01医疗废物和HW49其他废物(772-006-49废水处理污泥); ②原位技术服务商:须具备原位处置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所供设备符合GB 39707-202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提供设备检测报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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