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8 年常德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
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常德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常德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HXZX-2025-1127
三、项目概述及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常德市分公司2025-2028 年拟租赁381 台电动三轮车,按照1:1.1 配备配套及备用电池,按照 1:1 配备 12 仓专用换电柜。预计三年总费用为 522.58 万元。费用包含上牌、电池、管理费、税金、交强险等。交货时间为订单下达后30 个工作日内送至区县分公司。本项目划分1 个标段,选取1 家供应商。
(二)预算明细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台) | 最高限制单价 (元/台/月) | 年度费用(元) | 三年总预算 (万元) |
| 投递电动三轮车(车 架和锂电池)及换电 柜等 | 381 | 381 | 1741932 | 522. 58 |
注:1)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为381 元/台/月,投标单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控制价包含裸车租金、上牌费用、配套及备用电池费用(1:1.1)、换电柜费用、租赁期间车辆的三大件维保费用、税金、管理费、交强险等。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9.投标人须提供电动车电池厂家或省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10.投标人须承诺租赁标的物必须为全新的、质量合格的、未使用过的、已合法上牌的电动三轮车。遇交通部门出台新政策的情形,应当根据新政策的要求进行调整,保持车辆的持续合法性。若中标后招标人下单首批租赁车辆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其中首批所有供货车辆必须为在项目所在地上牌及保险的购买),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首批车辆供货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1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 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12.供应商须在本地(常德地区)有固定维修点且每个区县不低于一家。(若为自有维修机构的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维修点为设备厂商的自有维修机构或设备厂商的定点合作维修机构的则需提供厂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经销证明及设备厂商的自有维修机构或设备厂商的定点合作维修机构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同时投标单位书面承诺供应商租赁期间可在对应县区提供指定维修站并确保车辆免费正常维修和保养。)
五、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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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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