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CZZ-2025-D1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县委办公场所院落附属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第四条(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现更正为:(4)、社会保障资金(五险其中一项即可)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加盖原色公章一套;文件谢绝邮寄。(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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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