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轨道智能检测仪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XJ-2025-675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因地铁维保智能化应用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675)采购轨道智能检测仪,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10:00至2025年12月1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轨道智能检测仪 |
DMUD-0111 |
台 |
1 |
湖北武汉 |
2025/12/10 |
|
2 |
采集机 |
D8-1402-R10 |
台 |
1 |
湖北武汉 |
2025/12/10 |
|
3 |
一体式激光轮廓测量仪 |
SRI5000-01-1B |
台 |
6 |
湖北武汉 |
2025/12/10 |
|
4 |
时间服务器 |
Route66 |
台 |
1 |
湖北武汉 |
2025/12/10 |
报价说明:此报价综合检测检测含整机设备、其他设备需包含相关配件、不少于报价表中所要求的易耗品及配件等赠品,以及质保期内维修费,运输费、包装费和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供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计划数量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运输组织供应要求: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环保所需的必要费用。卖方在标的物所有权在生产、调试、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卖方负全部责任。卖方生产的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绑扎牢固,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卖方自行负责。
3.2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技术需求标准,每批货物随货附发货清单、随货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认证标志、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甲方凭此报告查验,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承担因进场验收不合格导致业主对我方的的罚款同等罚款。
3.3交付要求:
3.3.1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3.2交货时间:2025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物资交货
3.3.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3.3.4运输方式:汽运/物流不接受自提;
3.3.5验收依据: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3.6计量方式:数量验收;
3.3.7单价约定:单位为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交付至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满足物资技术参数要求,且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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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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