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江孜中心医院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江孜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江孜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江孜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
2.1.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江孜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2.1.3项目类型:房建
2.1.4所属区域:西南区域
2.1.5项目工期:420日
2.1.6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日喀则市江孜县,合同工期420日,合同金额4490.74万元,由1个单体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组成,属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563.06平方,总建筑面积10563.06㎡,其中地下2503.5㎡,地上8059.56㎡,地下1层地上5层,高度22.8米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标的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的委托生产许可证明。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无法提供应付相应说明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5)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如有与中交合作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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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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