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化公司2026年气体检测报警检验评定校准与维修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ORG6932090520251128-000-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乌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所使用的“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于各装置生产操作及事故抢险、应急中的气体安全防护,达到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为目的的设备设施。对此类设备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必须定期(一年)进行检验校验以及日常故障维修,需具有国家资质并拥有授权的可承担气体检测报警仪校验及维修工作的专业检测机构承接此项目。
2.2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及《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的技术要求》(GB 12358-2006)对复合要求的甲方厂区内计量站无法检测的特殊气体及损坏与不合格的气体检测报警仪给予检测、维修与标定后,粘贴国家标准规定规格的检验、校准及标定合格证;对不合格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配件更换、维修与标定,使其达到合格标准后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标定报告;对依据国标达到报废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出具《判废通知书》,并进行报废处理,将报废仪器交回甲方(乙方维修时选用原厂原装配件及甲方指定的配件,保证其整体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
3.2.1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并授权的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并授权的可承担气体检测报警仪计量检定工作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及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上证书必须含附表以证明资质范围)的专项资质。对于新疆以外投标人,其资质须为全国性许可资质,其资质授权许可开展的范围能够承接新疆区域内此类项目的检验标定、校准与维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作为核验材料)。
3.2.2检定人员均应经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考核机构的培训考核,均取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员资格证的持证人员,可检验标定、校准与维修相关气种的气体检测报警仪(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作为核验材料)。
3.2.3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与营业执照名称及注册地一致的特种行业相关的资质证书(此条所述特种行业资质证书为本章第一条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作为核验材料)。
3.2.4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验测试人员应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并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作为核验材料)。
3.2.5人员配备应保证工作需求,必须配备生产负责人、HSE管理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中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在同类型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相应管理人员具有对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作为核验材料)。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在行业内具有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定、校准与维修的工作业绩,并提供近3年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以上业绩合同至少5项的相关业绩表(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验证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7.其他: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