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金兰创新城创新大厦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交二公局金兰创新城创新大厦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创新大厦(二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15834.04㎡,总建筑面积58951.91㎡,地上建筑面积46480.29㎡,其中,3#楼建筑面积13398.43㎡,4#楼建筑面积32418.10㎡,商业配套建筑面积663.76㎡。地下建筑面积12471.62㎡,计划工期:781日历天,总造价23303.49万元。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
| 名称 |
楼栋号 |
拟选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拟进场时间 |
租赁期限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 塔式起重机 |
TD3 |
6020或6516及以上 |
台 |
1 |
2025年12月 |
10 |
创新大厦(二期)工程项目 |
金华兰溪市上华街道安泽路 |
| 塔式起重机 |
TD4 |
6020或6516及以上 |
台 |
1 |
2025年12月 |
16 |
||
| 信号工工资 |
月 |
26 |
26 |
|||||
| 其他固定费 |
台 |
2 |
2 |
设备要求:中联、徐工、三一、浙江建机、陕西建机或同级别及以上品牌,拟投入的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年限要求为出厂3年内。
2.3招标编号:SCFA0000007457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有生产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入围金华市建设工程质安总站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名录(根据金华市住建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金华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的服务单位,集租赁、安拆、维保于一体,符合《金华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在区域内县市质安站备案,暂未办理入围的租赁商,确保在设备进场安装前办理完毕,否则无法正常备案。
投标人须提供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料,投标人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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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