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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侧入式搅拌器招标公告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侧入式搅拌器招标公告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侧入式搅拌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6台吸收塔侧入式搅拌器和4台事故浆液箱搅拌器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国内发电工程脱硫系统吸收塔侧入式搅拌器的至少2个合同业绩(整塔配套,不包括局部检修更换搅拌器及其配件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机组容量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6.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在中标后10天内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及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需提供“关于设备原厂商授权函的承诺函”及“连带责任书及技术支撑承诺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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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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