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堡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政审批发(2025)48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吴堡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堡县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点涉及4镇、1街道,共计15个行政村。具体包括:吴堡县清河沟(黄河一级支流)及黄河流域范围内宋家川街道张家墕村、王家川村、辛庄村、康家塔村、杨家店村、南王家山村;寇家塬镇寇家塬村;黄河流域沿岸岔上镇川口村、丁家畔村、前畔村;岔上河(黄河一级支流)流域范围内岔上镇崖密上村、木家沟村;清河沟(黄河一级支流)流域范围内辛家沟镇李家河村;黄河流域范围内辛家沟镇辛家沟村(驻镇村)、张家山镇张家山村(驻镇村)。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收集与分散式治理。张家村水污染治理工程为管网收集,王家川村、康家塔村、杨家店村水污染治理工程采用管网收集方式与分散式治理相结合;辛庄村、南王家山村、寇家塬村、川口村、丁家畔村、前畔村、崖窑上村、木家沟村、李家河村、辛家沟村、张家山村水污染治理工程为分散式治理,即污水收集+粪污发酵设备+资源化利用。
2.3 项目投资总额:32571826.12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吴堡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3158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1:吴堡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经县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 32571826.12元。
2.7 其他:投标人提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向陕西中正鑫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本项目异议联系方式:182202821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银行资信证明。注:2022年后已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要求裁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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