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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026-2027年度气井带压作业技术服务(框架)

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026-2027年度气井带压作业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CDFWGK00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吉林油田公司 2025-2027 年自贡配置区高压气井带压作业现场工作量较大,新井压裂投产后,为提升单井或气藏采收率(UER),进一步缩短地面排采时间,降低地面排采成本,提高气井排采效率,实现新投气井快速达产达效,预计有60口井需要现场带压作业,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与成本。项目估算金额:6500万元(含税)。

2.2项目估算金额:6500万元(其中:施工费3400万元,甲供材(油管等)费用3100万元,甲供甲出)。

2.3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4.招标范围:计划开展带压作业下油管施工,作业工作量60口井(35口投资,25口成本)。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 12月31 日。

2.7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川南配置区(自贡市等)。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执行《吉林油田四川区域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 含税  √不含税,税率暂定 / % ;),具体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质条件

3.1.1 法律

3.1.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评标现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2.投标人须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提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以及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的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1.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备注:提供工伤保险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2.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承诺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 2.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带压作业,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

3.2.2专业

3.2.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带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拟提供的队伍应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气井带压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或甲级),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须要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施工的气井带压作业队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等级,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2.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5口气井带压(不压井)作业施工业绩;同时提供的业绩中至少3口井的施工压力≥21MPa。(须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及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须明确施工井深、施工压力、施工井号、施工井数)。同时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扫描件。

3.3公用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承诺)

3.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中石油内部相关单位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及对所有技术、人员及设备要求并对技术方案部分非*条款须承诺全部满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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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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