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彭泽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彭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
彭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覆盖彭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全流程升级改造,包含自控系统升级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线路检修、程序调试等服务,完成自控系统问题整改。具体包括:中控室操作站修复与硬件更换、视频监控系统维修;提升泵、磁混凝系统等20余项设备的远控链路修复;二期氧化沟仪表、除臭设备、脱水机房等数据采集功能完善;室外乙酸钠加药设备操作路径优化;自控系统整体调试与验收。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仅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4个月,实际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改造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7 日 18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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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