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PD[2025招]第55号
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外聘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和非煤矿山专家团队常驻服务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20,76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2025年度外聘危险化学品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38,47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38,474.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危险化学品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38,47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2(采购2025年度外聘油气开采和非煤矿山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82,29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82,292.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服务 | 油气开采和非煤矿山专家团队常驻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2,29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2025年度外聘危险化学品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采购2025年度外聘油气开采和非煤矿山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2025年度外聘危险化学品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企业注册不足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体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2(采购2025年度外聘油气开采和非煤矿山专家团队常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企业注册不足年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体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