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仓宁路(胜利南街-泊水路)道路及管廊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5-6-仓宁路-23-机械设备租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仓宁路(胜利南街-泊水路)道路及管廊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主要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部,位于鹿泉区、栾城区、裕华区、高新区,西起现状胜利南街,向东经建设大街、裕翔街、建华大街、石栾大街、复兴大街,至现状泊水路,顺接现状仓宁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胜利南街,东至现状泊水路,全长约5.4km。道路标准段红线宽60米,复兴大街以西为双向八车道,复兴大街以东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1.2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1.3合同金额:59151.36万元。
2.1.4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符合项目经营范围,且要求投标人在中交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有效;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提供需特种设备出厂年限至投标当月不超过3年(含建设工期);常规机械设备工期内设备年限不超过5年(含建设工期)。操作手及设备证件真实有效(操作证、年检合格资料等),人员持证且在有效期以内。设备机械性能良好,未进行非法改造,外观良好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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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