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UPS电源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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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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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406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UPS电源维保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785,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78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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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对全院115台UPS设备进行每月巡检、除尘、维护保养。包含人工服务、设备保养、故障维修、系统组件免费更换。各科室移交及新增UPS设备仍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进行维保; 5.2服务期限:3年,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续签; 5.3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 5.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地方法规、行业标准;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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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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