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和大连甚高频通信系统建设工程34信道甚高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甚高频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阳和大连甚高频通信系统建设工程34信道甚高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2512CA2093DK
2.3招标范围:更新22信道甚高频设备,扩容12信道甚高频设备;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沈阳航管楼、大连南山雷达站、丹东机场办公楼、丹东市萌芽村陶家窝棚铁塔公司基站、通化机场航管楼、白山市抚松前进村铁塔公司基站、延吉机场办公楼。
2.5交货期: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1个月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3.3投标人所投甚高频系统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含临时许可证,设备类型:甚高频地空通信共用系统),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12-02 09:00:00至2025-12-0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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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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