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流量计材料,计划使用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伊拉克安巴尔电厂1642.6MW联合循环项目
1.2业主名称:伊拉克电力部
1.3项目所在地:伊拉克安巴尔省
1.4.项目工程规模:项目出力为1642.6MW。地基处理方式采用天然地基,主燃料为天然气,F级联合循环,2组2-2-1配置(共包括4台F等级燃机,4台余热锅炉,2台汽轮机及其他附属设备)。
1.5项目工程工期:EPC签订时间2013年6月27日,NTP签发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12月28日因为伊拉克战争爆发业主暂停现场部分的执行,整个项目工期顺延。EPC合同规定单循环23个月,联合循环32个月(并网发电),2022年12月20日开始计算工期。
1.6项目执行的标准:国标
1.7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包数量:预计99个设备采购包
1.8与业主的合同付款方式:信用证付款,预付款10%,该部分款项已收款;设备发运款40%;设备到货款30%;临时验收款10%;最终验收款10%。
1.9项目承包模式:EPC
1.10承包方名称: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范围:
- 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价格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流量计(仪表+装置)Flow Meter |
SDF-FA-32 |
合格qualified |
台 |
2 |
燃机SDF流量计,GE供货范围 |
2 |
FLOW METER |
LZB |
合格qualified |
个pcs |
2 |
天然气供气流量计,GE供货范围 |
- 交货时间:2025-12-20
- 交货地点:买方负责发货至项目所在地。
- 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 质保期:机组证书签发后2年
- 报价有效期:90天
- 响应保证金:(不适用)
9.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9.2 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9.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采购项目开启前送达开启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9.4 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网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9.5 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10.付款方式:1)电汇、银承、电建融信、其他供应链付款方式。2)合同价格的90%作为集港款,支付条件如下:货物到场后,卖方在收到买方开票信息30个工作日内,提交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人员签字盖章的发运清单,买方在审核无误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3)合同价格的10%为验收合格款,买方收到10%合同金额的银行质量保函及现场验收证明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待机组证书签发后2年,买方签署物资分包合同最终考核表后释放质量保函。
11.报价原则:本次报价单请根据条款10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商务无偏离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付款方式偏离。
1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一轮报价,开启后后选择经专家评审的最低价供方为首选供应商。注意:一轮报价时各响应方需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完成报价(本次报价为全流程报价,请供方提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熟悉报价操作步骤,如报价前由于供方不了解报价操作步骤导致报价失误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报价之前供方需完成所有的材料澄清工作,成交后因各种原因要求涨价或拒签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情形严重的,将被纳入限制供应商名录。
13.报价表:详见采购附件。
14.其他: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一轮报价。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包装(满足买方要求的框架胶木箱或框架铁箱等海运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项目所在国进口清关及认证所需产品资料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要求参与报价供方具备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能力。
2.本项目要求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5.本项目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为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的供应商。
6.响应人不得为中国电建及山东电建三公司限制供应商名录内。
三、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评审办法;
(3)合同模版及附件;
(4)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5)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
(6)技术规范;
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公布。
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1采购人以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报价
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1款的有关要求。
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审组织及服务
3.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3.2 评审小组
3.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3.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3工作小组
3.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4.评审程序及内容
4.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4.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根据实际设置资格条件)。
4.1.2算术错误修正
4.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4.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4.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4.2 响应文件澄清
4.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4.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4.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4.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4.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不适用)
4.3.2评审价
4.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4.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4.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如报价遗漏修正后仍为最低报价,但厂家无法执行,由供方出具书面确认后给予否决。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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