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分公司防锈剂、抗氧剂、高聚物分散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WZ-444
本招标项目华东分公司防锈剂、抗氧剂、高聚物分散剂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复合剂RHY5013生产需求,本次拟采购添加剂原料共3种(详见下表),预计采购量合计93吨,采购金额合计约490.4472万元,本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不承诺具体采购量,按需分批到货。
| 标包 |
添加剂名称 |
预计采购量,吨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 1 |
中性二壬基萘磺酸钙防锈剂(729) |
21 |
2121000 |
| 2 |
抗氧剂 |
40 |
1738640 |
| 3 |
高聚物分散剂 |
32 |
1044832 |
| 合计 |
93 |
4904472 |
|
2.2最高限价:490.4472万元。
2.3交货地点:太仓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
2.5技术要求:详见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人为贸易(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授权的有效证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相关证明(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英文对照本,以中文本为准)。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1.3投标人所提供的物资,其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应技术规格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对应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控制指标及典型值),并要求产品指标逐条响应,保证技术指标全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则视为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必须逐条响应,如有缺失将被否决)。
3.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标的物的合同业绩(所提供的合同必须显示标的物的数量,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对应发票)。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
3.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togs.gov.c)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accreditation.gov.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ensy.court.gov.c)查询无行贿犯罪,无类似业务法律纠纷败诉情形。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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