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余姚228国道项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46024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余姚228国道项目起点位于甬余线互通北侧,路线由北向南,接入古乍线后,路线向东利用古乍线老路至梨洲街道、陆埠镇交界,路线长度约6.09公里。其中古乍线老路利用段长度约1.390公里,项目实际新建段长度为4.7公里。本标段新建段主路终点在古乍线出入口南侧留跳台,长2.903公里,沿线设梁2973m/3座【其中,高架桥 2911米/1 座(不含跨萧甬铁路部分),姚江大桥主桥为单跨228m的独塔斜拉桥】,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出入口1处,平面交叉1处。地面辅路设置于甬余线以南总长度3.197公里,其中K30+807-K31+220咸池下穿工程老路予以利用,利用段长度0.413公里,地面辅路实际新建段长度2.784公里(不含跨萧甬铁路部分),新建设中央分隔带开口的平面交叉共计7处。合同工期42个月。
项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同光村凤山街道 。
项目开工时间: 2025年6月 项目预计完工时间: 2028年1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及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合作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2个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7)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3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中交集团招采网注册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入网,即可报名确认,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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