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五分公司九医院项目洒水车等设备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二航局武汉市九医院总承包EPC项目部招标人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交二航局武汉市九医院总承包EPC项目部设备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九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武汉市第九医院院内。施工内容:病房空间改善、卫生功能提升;无障碍、适老化、适儿化建设;结构安全保障及配套舒适度提升。中标金额:本项目中标金额9206万元。计划工期:合同工期222天。建筑面积:约21568.22㎡。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详见招标文件2.3招标边界条款:
(1)乙方应负责提供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的技术状态。乙方应同时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性能参数表及维修保养记录,确保设备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技术、安全及环保标准。
(2)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设备的维护、日常检修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应确保设备在使用期间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3)设备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或按月结算,具体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租金已包含进退场调遣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设备使用费、保险费、燃油费、证书执照费、维保费、税金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如遇冬休期或春节放假等非施工期间,甲方有权按停工天数相应扣减当月租赁费用。
(4)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指定施工现场,并在现场完成设备资料移交及验收。运输途中如因货代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相关修复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设备的日常维护(含润滑、清洁等基础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及易损配件。
(6)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劳动防护及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全与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与整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7)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损坏或灭失,乙方的损失由甲方保险机构理赔金额赔偿。
(8)设备运行所需燃油由乙方提供,确保设备连续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应与所投设备租赁或供应内容一致;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2年的年度利润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最少一项类似投标设备租赁/出售的业绩。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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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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