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已由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政审批发〔2025〕48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吴堡县宋家川街道辛庄村 ;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辛庄村。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分上下两层,其中一层2720.35 ㎡,二层 1467.16 ㎡涵盖博物馆大厅、基本陈列展示区、临时展区、文创售卖区、藏品库房等诸多功能空间。此次项目中涉及的展厅展示面积为4187.51㎡。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
2.3 项目投资总额:59714790.37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9714790.37元);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wile16ha2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经县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59714790.37元。共划分1个标段。 ;
2.7 其他: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倩 13379390204;监督部门为: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标段名称: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④提供承诺书,⑤、⑥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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