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
招标编号:XY25-Z101-ZB-HW455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为进一步满足电商业务发展需求,提升经营效益,根据《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符合要求的电商商品供应商。
本次招标为以品类定商招标,只确定入围供应商,不确定具体商品、价格及供货数量。采取资格入围方式,满足资格且评定得分排名前70名的供应商入围,如有效投标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70家,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不再进行评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推荐为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纳入我公司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当有商品实际采购需求时,在集中选商资格入围基础上,按公司规定进行下一步商品采购,签订框架合同。
2.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个月。
2.3质量保证期限:按商品自有保质期执行。
2.4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加油站便利店或其他指定点。
2.5配送要求:商品须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6货款结算方式:以销定结,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2.7退换货要求:一件代发模式须实行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受7天期限限制,可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实行无条件100%退换货。
2.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1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申报多个品类,参照《电商品类明细表》中的品类划分,在可经营物资中的安全防护、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电子数码、工器具、化学及清洁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日用电器、家庭食品、包装饮料、糖果、散装饮料、酒类、零食、雪糕、饼干/糕点、面包、速食、奶类,具体类别以电商品类明细表为准,投报品类填写到品类-大类。
附表:《电商品类明细表》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同时提供 www.gsxt.gov.cn 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须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食品申请人同时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如代理商品包含上述食品、危险品以及其他特定产品(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需一并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所提供的品牌授权证明,将在商品采购时作为响应文件参考依据。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截图则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截图则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截图则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5)申请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3服务承诺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能及时组织发货,商品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承诺每批次商品到货率不得低于95%。
(3)一件代发模式须支持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受7天期限限制,可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支持无条件100%退换货。
(4)承诺接受以销定结结算方式,即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5)承诺接受招标人最小采购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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