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JZCG-G2025-0032 项目名称:泰州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范围包含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区整个范围(含门急诊大楼、住院楼、外围、地下停车库等、具体以实际布局为准)的环境保洁、配送、陪检、小型维修等。投标人为本标段建立的服务团队,应根据工作需求配置合理人数,投标人根据工作范围列举详细的人员明细表,人数必须不低于最低限制人数188人,各投标单位人员配置不能少于最低人员配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时间自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履行投标承诺,响应力低于95%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2个国内三级及以上医院物业服务经验(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并使用相应的物业服务管理软件系统(投标人自主开发和向第三方购买均可)协助物业管理,以便提高管理效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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