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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一线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一线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6-XA614-WZ41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一线慰问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为支持劳动竞赛慰问、送清凉慰问、抗洪抢险慰问以及冬送温暖慰问等关怀活动,给职工提供贴心关怀与坚实保障,开展本次物资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框架采购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13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等货到指定到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及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本次采购规模暂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2.2 交货地点:第九采油厂所属生产生活区域内(银川市、定边县、吴起县),具体以招标人送货确认单为准。

2.3 交货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自每次接到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后,5日内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2.4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招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符合其身份的材料,如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 资质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无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或酒类);或具有《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采集表》等其他同等效力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材料)。
  2.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 其他要求:

3.5.1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5.3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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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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