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M-GK-2511-15
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综合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