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工业物业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工业物业服务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企管法规部,建设资金来自 管理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物业服务外包内容主要包括厂区绿化和厂前区生活污水系统维护两部分。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161.8万元(含6%增值税),此金额为最高限价。
2.2招标范围
公司现有14万平方米的绿化区(含12万平米草坪和约5000棵树),需要专业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主要是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对花草树木进行施肥、浇水、防病防虫、除草、修枝整理、补栽补种、处理枯枝落叶、清理场地等工作。
厂前区集中办公区污水线、独立办公区楼外的污水线至四号污水提升池的近3000米污水管线、50个污水井、5个化粪池等,由于使用年限长容易堵塞,现场需要定期清掏、疏通,保证排水顺畅。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易燃易爆区域物业服务(绿化)业绩。注:提供相应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且承诺中标后不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2投标人需承诺拟派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4.6投标人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工机具要求
满足项目服务需要(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需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派驻现场人员的入厂手续办理,使之具备现场应急资格和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需承诺:在生产装置附近作业时,应服从属地车间安排,当生产异常时接到车间通知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承诺:负责及时清理处置绿化垃圾。(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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