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73 项目名称: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物业、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1.000000万元(采购包1:228.000000万元;采购包2:1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1万元,分包一最高限价:228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163万元。 采购需求: 分包一为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宿舍管理、校园内保洁及绿化等;分包二为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保卫、巡逻、校园交通安全等。详见招标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含1个月试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分包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