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保安、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75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保安、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505,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505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保安、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其中一标段为保安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出入口管理与巡逻、维护医疗秩序、应对突发事件、防盗防破坏、协助医疗等工作;二标段为物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保洁、司梯、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院内回收转运等。 (2)标段划分: 一标段:保安服务 二标段:物业服务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一标段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为外省企业的,还须在洛阳市公安局备案合格;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