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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液碱)采购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2025-1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液碱)采购,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5万吨/年C5石油树脂装置洗涤系统进行碱洗,对聚合液中的AlCl3催化剂进行脱除。槽罐车运来的外购液碱 (浓度大于30%)通过碱液卸车泵卸车后存放于乙腈罐区碱罐V-03D中,然后由浓碱输送泵通过流量调节阀FV-5202控制流量送入X-5204中;外购的桶装破乳剂用气动泵P-5216从铁桶中抽入破乳剂罐V-5213,再由计量泵P-5213A/B汇入热水线进而送入混合器X-5204中;来自热水系统的热水由泵P-5202A/B在流量调节阀FV-5201控制下送入X-5204中。至此,破乳剂、液碱、热水以一定比例进入X-5204中混合均匀后,在线连续配置成碱洗液,碱洗液储存在V-5205中,通过泵P-5201A/B一部分循环一部分采出进入X-5201A/B中进行碱洗。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液碱)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作业区使用。

本次招标为:预估数量约2800吨(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作业区院内

交货期:按买方需求分批次送货预计每周一次。

最高限价:308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C5石油树脂装置使用。

供货需求说明: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计算数量以我公司实际接收数量为准,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商务联系人:杨 媛                                联系方式:0459-6280225

技术联系人:李晓伟                               联系方式:13604595527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交货期

工业用氢氧化钠(液碱)

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具体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

2800

按买方需求分批次送货预计每周一次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产品生产工艺要求采用离子膜法生产,产品质量指标符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满足下表各项要求:

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

1

产品生产工艺

离子交换膜法

 

2

外观

无色透明,稠状液体

目视观察

3

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30%

GB/T209-2018

4

碳酸钠(以Na2CO3计)的质量分数

≤0.2%

GB/T209-2018

5

氯化钠(以NaCL计)的质量分数

≤0.008%

GB/T209-2018

6

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的质量分数

≤0.001%

GB/T209-2018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2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含货款、运输费、包装费、装车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当隆众资讯网30%离子膜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涨跌幅(价格变化率)超过10%时,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调价机制(含货款、运输费、包装费、装车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调价机制如下:

参照隆众资讯(https://www.oilchem.net/)网东北地区东北市场和华北地区华北市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中标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东北地区东北市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东北地区东北市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②华北地区华北市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华北地区华北市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合同履行期间每个月结算前,选取隆众资讯网烧碱板块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上月21日至结算月20日期间所有数据并取平均值,当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涨跌幅度(价格变化率)超过10%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保留两位小数)。

(1)结算价格=中标价格*(1+价格变化率);

(2)价格变化率=(①变化率+②变化率)/2,(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3)变化率=(A-B)/B*100%

A=结算当期该地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B=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该地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地区平均值计算);

3)结算数量以上月21日至结算月20日期间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注:价格确认部门有权对隆众资讯(https://www.oilchem.net)价格信息进行核对、甄别,有权对个别地区大幅异于常规的价格数据进行筛除处理,无需征得合同相对人同意,价格确认相关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须提供:

3.1.1营业执照;

3.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3.1.4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含有投标产品);

3.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代理商须提供:

3.2.1营业执照;

3.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3.2.4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本条款第3.1条中3.1.1、3.1.3、3.1.4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3.2.5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3.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须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商务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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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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