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G3-01178-DLMY-0006 项目名称:南涧县城“一廊两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设施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50.701932 最高限价(万元):150.701932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涧河宋词长廊(南起南公园、北至北公园)、涧北公园、涧南公园、跳菜雕塑广场、西山田园步道和小军庄红绿灯四周公共区域内等的绿地管理4.2万平方米、路面清扫保洁4.4万平方米、公厕管护3座、洗手台管理10座、附属设施管理(含电气设备设施)、水体管理面积为0.84万平方米(包括乐秋河抗美桥至小军庄河引水管道维护和窝节河至南公园引水管道维护)和秩序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年(2026年至2028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运营期;合同期间一年内包含试运营期,运营单位须接受原有员工,一年内不得无故辞退,并保证其收入待遇及福利不低于原岗位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5)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