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5GK-135
项目名称: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4,5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4,560.00 | 554,5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13,9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3,960.00 | 513,9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2,8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2,880.00 | 442,8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28,6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8,680.00 | 628,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23,5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3,520.00 | 523,5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32,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2,200.00 | 432,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7-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2,800.00 | 28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