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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教育局直属校园安保(门卫)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JY-G2025-0065

项目名称:大丰区教育局直属校园安保(门卫)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98.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98.8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大丰区教育局直属校园安保(门卫)服务,包含大丰区校园安保服务及110一键报警服务台话务外包服务,其中:1、校园安保服务涉及全区共71个学校及相关单位,共需保安人员约297人,提供安保、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2、110一键报警服务台话务外包服务要求服务人员24小时全天候公安指挥中心驻场值守,维护校园一键报警服务平台,每日测试功能有效性,数据归档;当日值班人员每天对所有学校一键报警装置进行点调测试,了解掌握设备状态、校园保安到岗情况,并汇总测试故障情况,通知学校和维保人员进行核查整改,确保设备在线率达到公安部门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门卫、巡逻、秩序维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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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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